近日,淮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,因其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,被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2.65万元。
处罚事由显示,当事人与一公司签订网络营销推广合同,后者转包部分内容给另一传媒公司,该传媒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包括“19.9元抢购门市价1029元近视术前检查套餐”、“奥运击剑冠军仲满的代言图像”和“近视有罪,摘镜有理”的配文等。该广告属于未经审查发布的广告;且当事人并未和仲满签订过代言协议,属于以虚假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广告;广告中使用“近视有罪,摘镜有理”的配文,对近视患者带有偏见,给人造成心理不适,属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。此外, 当事人还曾在公众号发布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广告。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体育 22-11-17
综艺 22-11-17
综艺 22-11-17
综艺 22-11-17
综艺 22-11-17
综艺 22-11-17